达到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的最好水平,
初步测算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7位;
转眼间快要过年啦!
很多人可能会放鞭放炮放烟花!
但是
乱放鞭炮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马上来看看有什么注意事项
2019年2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时间、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
违反禁燃《规定》的将会被罚款!
例如下面这些案例
↓↓↓
在禁放时段、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分别被依法处以100元至10000元罚款
◆2019年2月5日零时许,沃顿国际大酒店组织人员在酒店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南湖公安分局对沃顿国际大酒店处以1万元罚款。
◆2019年2月5日零时许,梦之岛水晶城组织员工在停车场燃放烟花爆竹,南湖公安分局对梦之岛水晶城处以1万罚款。
◆2019年2月2日11时30分,福扬茶业商店在亭洪路21-9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江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处罚。
◆2019年2月4日11时许,邕宁区的庞某瑶在自家门口无证摆设摊位储存贩卖烟花爆竹,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2019年2月4日,黄某东在三塘镇里罗煤矿49栋460号(营诚百货店)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兴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2019年2月4日,李某乾在建兴路鑫利华家园小区7栋115号麦惠便利店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兴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来源: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新闻网、南宁警方、南国早报
可能有人会说
没有鞭炮过年的气氛都没有了
但是我们应该知道
就是因为有美好生活环境
才能让大家的身体棒棒的
去感受家人团聚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