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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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成功后,首页弹窗介绍“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温馨提醒”以及继续享受“七提醒”。
(2)点击“确定”。
(3)点击“一键确认”,再根据操作步骤引导继续进行。
(4)根据页面提示,点击“确认”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2)系统提示:“将带入2019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定”。
(3)点击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项目“待确认”。
(4)进入相应扣除项目的填报详情页。如需修改,点击该页最下方“修改”键,可进行相关内容修改,点击“确认修改”后完成修改。若需删除,直接点击“删除”。
(5)修改确认无误后,返回“待确认扣除信息”页,点击“一键确认”,根据页面提示点击“确认”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完成操作。
(2)2019年未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点击了“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键后,系统将提示:“未填报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带入”。此时,需要您自行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若您在2019年底办理了离职手续,您之前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状态将显示为“已离职”。点击“一键确认”时,系统将提示“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指定的扣缴单位均为‘已离职’状态,无法带入,如需采集,请前往专项附加扣除页面自行采集”。
【操作步骤】
(1)点击“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2)选择扣除年度“2020”。
(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5)选择是否有配偶和扣除比例,点击“下一步”。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
(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完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如需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
(3)选择“2020”年,点击需要修改的扣除项目。
(4)点击“修改”,进入需要修改信息界面。
(5)修改后,返回“填报详情”页面,完成操作。
情形一: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
(2)根据系统提示:“将带入已填报的2019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
(3)点击“确认”,页面跳转至“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如果您的信息没有任何变化,可直接点击“一键确认”,完成操作。
(2)根据系统提示:“将带入已填报的2019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确定”。
(3)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查看”进行修改。
(4)点击“修改”,编辑填报信息。
(5)点击“确认修改”。
(6)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点击“一键确认”完成操作。
(3)如2019年底办理了离职手续,您之前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状态将显示为“已离职”。点击“一键确认”时,系统将提示“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为‘已离职’状态,无需确认,请自行采集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操作步骤】
(1)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界面点击“立即填报”,重新填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
(2)【举例】录入子女信息,带*号项目为必填项。
(3)有配偶的,设置分配比例,点击“下一步”。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5)确认无误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继续提交】,完成操作
(2)点击“已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0”,再点击“查看”进入修改界面。
(3)进入修改界面后,可以点击相应需要修改的信息,点击“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