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新规!地铁上的小龙虾、榴莲饼、鸡爪还有蹦迪……统统不允许!
吃东西、剪指甲、霸座...... 乘坐地铁时,大家常常会遇到一些不文明现象。10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相关管理办法,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行为与影响秩序的约束行为。包括不得在地铁内进食,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等。 坐地铁吃小龙虾啃鸡爪 随地吐垃圾引起众怒 2018年12月12日,一名男子在北京地铁2号线上吃小龙虾,将小龙虾皮直接扔在地上,面对大家的劝阻也是十分嚣张。 目击者回忆称,其间车站的保洁人员分别在宣武门、和平门两次上车进行清理,但是清理过后很快,地上又是一堆的虾壳。当乘务管理员试图上前阻止时,这名男子并不买账,车厢内满满都是小龙虾的味道,地上也都是小龙虾的壳。 其实类似地铁里吃东西的案例还有很多,曾经在上海地铁,一名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子,在地铁里啃鸡爪,时不时把鸡骨头吐在地上,引来乘客不满。 乘客对“不文明” 坐地铁行为表示反感 除此之外,横卧在座椅上睡觉、车厢内脱鞋甚至把脚放在座椅上、还有小朋友顺着扶杆蹭蹭往上爬等等,地铁里的这些不文明现象总给大家出行添堵。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很多乘客都对“不文明”坐地铁行为表示强烈的反感。 交通运输部新规: 7类约束性行为 10类禁止行为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发布。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据悉,《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1.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2.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3.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4.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5.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6.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7.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1.拦截列车,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2.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3.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4.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5.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6.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机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7.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8.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9.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10.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其实,在公共场所 不大声喧哗、不乱吃东西 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口水 这都是耳熟能详的从小就开始 不断重复的最基本的道德行为 我们每个人 都应该自觉维护乘车环境 抵制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