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小区大门是违法行为,您知道吗?
7月16日中午,宿迁经开区希望城小区西门前,一辆白色轿车横在了小区入口的道路上。物业公司报警后,用轿车堵门的男子还向民警和周围的人叫嚣“堵门又不犯法”。最终,因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该车主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记者了解到,涉事男子是一名律师。
据了解,在14日晚上,涉事车主把自己的轿车停在了小区内的绿化带上。
当晚12时左右,希望城小区物业公司的夜间巡逻人员发现了停在绿化带上的轿车,便使用锁具将一个车轮锁了起来。
第二天中午,车主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开锁时,结果物业公司当时正处于下班时间,恼怒的车主干脆换上了备胎,把锁连同车轱辘一起带走了。16日上午10时许,车主再次来到希望城要求开锁,结果双方一言不合,车主直接把轿车横在了小区入口道路上扬长而去。
经开区公安分局黄河派出所副教导员胡征征介绍,接到物业公司报警后,民警在现场联系了车主,车主随后也很快来到了现场,但是经过多次劝说和警告,车主并不愿意把车挪走,民警只好传唤车主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随后,车主的母亲把轿车开走了。据介绍,涉事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由于堵门或是堵路的行为没有上升到治安案件的层面,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以往,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只是口头警告。但是,武汉市交管部门表示,从2016年4月份起,造成交通堵塞的车辆将一律扣留,情节严重的,将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作出处罚。据了解,今年交管部门已扣留造堵车辆18辆,6名任性司机因堵路、堵小区通道等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26日,车主小贺因30元物业停车费,与小区物业人员发生冲突,一时冲动将车辆堵在融侨华府小区3号门口,直接离开而后又去黄石办事,直至28日早上才将车挪开,将小区门堵了30多小时,造成小区内的车辆进出严重受阻,扰乱了小区的正常秩序。
10月19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凯德世家小区业主景某某因小区物业施工不慎,致家中物品受损,找物业理论讨说法时,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并有肢体接触。
当天中午,景某某的弟弟景某(男,34岁)和亲戚孟某(男,41岁)得知情况后,驾驶小轿车将小区地下车库的两个门堵住,致使小区其他业主的车辆无法出入,引发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相关部门人员做其工作仍不听劝阻,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10月20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景某、孟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业主堵门虽然是为了维权,但以破坏公共秩序,妨碍公共交通的手段来维权,即使是合法正当的权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许可。此外,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此温馨提示各位业主,如果有诉求,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调解,但是采用堵门堵路的方式,既损人又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