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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完整的物业,指已建成、验收合格、已投入或即将投入使用的物业。(2)物业管理服务的对象是人,即物业的业主和用户,包括同住人、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3)物业管理服务的投入能对物业实现提升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完善物业环境,使其正常使用,力争保值、增值。(4)物业管理是一种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经营型的服务。(5)物业管理同社区建设密切关联。物业管理可以同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卫生小区”建设结合起来,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优秀物业区域,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
任何一个高效率高品质的企业都在于其杰出的团队力量,而团队力量则是建立在每个人、每一个部门的“细节服务意识”上,因此必须着手抓细节。只有持续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才能够始终满足业主的需求。“勿以善小而不为”,改善服务中的每一个细节,把它们当作大事来切实落实;“勿以恶小而为之”,损害形象的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当作小事置之不理。提升服务质量要从点滴做起,要让每一点改善都带给业主更大的方便与满意,因为这才是物业服务的生命源泉所在。
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待定的仲裁委员会。如一个在广州履行的合同写明:“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物业纠纷随之增多。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尖锐化,诉讼纠纷频发。因物业涉及部门较多,有房管、工商、税务、规划、市场监管、社区等等、多个职能部门,物业在服务业主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或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和开发商售房承诺不相符,作为地方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的督促物业规范服务,调解纠纷。监督调解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也导致纠纷难以得到充分有效处理,导致物业口碑日剧下滑,矛盾频发。
一个绿化环保的专业物业管理培训小区想必能让住户们感到心旷神怡温馨愉快,住在这样的小区里是提升生活幸福感和归属感的有效途径。一个好的扶绥物业管理培训物业公司就能提供良好的环保绿化的卫生管理服务,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让好环境创造好生活。这是物业公司非常重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