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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来讲,物业费就是用于物业公司维护小区正常运行的一项费用,比如说小区的卫生清洁、景观绿化、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等等,都是需要一定的经费的,也就是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如果物业对绿植不进行修剪,对娱乐设施不定时维修,对于小区环境打扫不及时,居住品质肯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变差。
1、由于小区物业的性质较为特殊,物业公司工程部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一专多能,如专业是物业电工,主要负责小区内各项电力设施的维护,同时还要负责一些水工的工作,如果小区电梯已不在保修期内,小区物业电工还负责电器的维护。2、小区物业电工还要负责业主日常的保修,如更换灯泡等,有些物业公司会要求物业电工到小区进行巡视,查看小区内各项电力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如楼道灯、路灯等,虽然每个物业公司的情况不同,但物业电工的工作内容是差不多的。3、此外,小区物业电工还需积极配合值班电工工作,当小区电力设施出现故障的时候,应及时到场进行维修。在巡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电力设施存在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解需做好记录。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相关费用。
广西物业管理收费系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物业管理收费系统公司物业最大的使用功能,使其保值增值,并为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和同步增长。
一般来说,业主与物业公司都签有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或业主同意,自行增加服务项目,导致物业费超标,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就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为凭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用。
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待定的仲裁委员会。如一个在广州履行的合同写明:“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