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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完整的物业,指已建成、验收合格、已投入或即将投入使用的物业。(2)物业管理服务的对象是人,即物业的业主和用户,包括同住人、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3)物业管理服务的投入能对物业实现提升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完善物业环境,使其正常使用,力争保值、增值。(4)物业管理是一种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经营型的服务。(5)物业管理同社区建设密切关联。物业管理可以同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卫生小区”建设结合起来,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优秀物业区域,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
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2、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落实,造成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兴建、保养等问题难以解决。3、制度不健全,管理秩序混乱。4、管理者与业主之间权责利不明确,影响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5、乱收费现象严重。
如果矛盾是现实存在的,那它一定会在某个时候激发出来,这时物业公司在社区当中,往往充当着协调人和仲裁者的角色,处理得当则各方满意,处理不当则会丧尽民心。在毗邻维修的实践以及面临扰民争议的情况时,一线的管理人员应当善于利用沟通技巧,说服相关人员学会承担责任和规避责任,而不是去推卸责任;鼓励他们去争取权利和履行义务,而不是漠视这一切。(当然,不要去挑拨离间!)在这里,回避、迁就、强制、妥协和合作都将综合加以运用,以求最终结局逐步向自己的目标靠拢。
物业服务行业的混乱,主要是没有针对性的监管部门,对其督查、监管其规范服务,才有了差物业在在市场上“逍遥”的乱象。如何规范物业行业,不仅要完善物业管理调解纠纷机制,针对物业纠纷量大但额度较小、雷同性大,司法机关处理起来繁琐、立案难等问题,建议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在司法调解方面推行简易程序,同时发挥民间专业人士作用参与调解。作为基层公民,我们真的希望这样的社会矛盾减少。谁都想拥有一个环境优美、和谐安定的居住小区。谁都希望交了物业费能享受到真正的服务,当物业服务更上后,我相信广大业主交起费来也心甘情愿、干脆爽快了。
一般来说,业主与东兴智慧社区物业公司都签有物业服务合同,如果靠谱智慧社区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或业主同意,自行增加服务项目,导致物业费超标,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就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为凭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用。
小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行为可能会带坏其他的业主,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一般情况下,针对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公司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所以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偏向与物业公司一方的。如果物业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业主可以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