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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物业纠纷随之增多。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尖锐化,诉讼纠纷频发。因物业涉及部门较多,有房管、工商、税务、规划、市场监管、社区等等、多个职能部门,物业在服务业主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或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和开发商售房承诺不相符,作为地方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的督促物业规范服务,调解纠纷。监督调解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也导致纠纷难以得到充分有效处理,导致物业口碑日剧下滑,矛盾频发。
物业服务行业的混乱,主要是没有针对性的监管部门,对其督查、监管其规范服务,才有了差物业在在市场上“逍遥”的乱象。如何规范物业行业,不仅要完善物业管理调解纠纷机制,针对物业纠纷量大但额度较小、雷同性大,司法机关处理起来繁琐、立案难等问题,建议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在司法调解方面推行简易程序,同时发挥民间专业人士作用参与调解。作为基层公民,我们真的希望这样的社会矛盾减少。谁都想拥有一个环境优美、和谐安定的居住小区。谁都希望交了物业费能享受到真正的服务,当物业服务更上后,我相信广大业主交起费来也心甘情愿、干脆爽快了。
一般来说,业主与南宁物业管理制度物业公司都签有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正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公司未经业委会或业主同意,自行增加服务项目,导致物业费超标,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就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为凭来拒交超标的物业费用。
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必须依赖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需求方,物业服务下游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都要具有良好的信用,如这些组织或者个人的信用在信用平台上可查可知,将会大幅提升行业的管理效能。优秀企业可借助服务资源在交易平台中的集中展示,全方位体现自身在规模发展、品牌效益、经营业绩、诚信履约、品质管控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博取客户满意,实现加速成长。对于老旧小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推行业委会自治招标新物管公司。老旧小区有的还延续着单位低价低质量的物业服务方式,伴随着业主对服务和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小区问题纠纷不断。需要更新物业,强化管理和服务,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首先帮助成立业委会,统一思想后主持招标,让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点菜下单”做好收费,完成物业服务工作,提高业主满意度,完善城市小区建设。
一般来讲,物业费是不包括业主住宅内部,也就是业主入户门以内设施设备等维修的费用。业主如果要求物业帮助维修的话,物业可以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而且物业费也不包括因房屋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比如漏水、渗水、裂缝等。这些问题,物业有责任、有义务替业主向开发商反映,如果是保修期内的话是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的,在保修期外的话,如果是属于共有部位的话是可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但是如果是非共有部位的话,则需要业主个人负责维修。物业费还不包括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和更新改造费用。这些费用,同样是需要通过房屋维修基金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