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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行业的混乱,主要是没有针对性的监管部门,对其督查、监管其规范服务,才有了差物业在在市场上“逍遥”的乱象。如何规范物业行业,不仅要完善物业管理调解纠纷机制,针对物业纠纷量大但额度较小、雷同性大,司法机关处理起来繁琐、立案难等问题,建议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的机制,一方面在司法调解方面推行简易程序,同时发挥民间专业人士作用参与调解。作为基层公民,我们真的希望这样的社会矛盾减少。谁都想拥有一个环境优美、和谐安定的居住小区。谁都希望交了物业费能享受到真正的服务,当物业服务更上后,我相信广大业主交起费来也心甘情愿、干脆爽快了。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对物业管理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物业纠纷随之增多。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尖锐化,诉讼纠纷频发。因物业涉及部门较多,有房管、工商、税务、规划、市场监管、社区等等、多个职能部门,物业在服务业主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或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和开发商售房承诺不相符,作为地方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的督促物业规范服务,调解纠纷。监督调解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也导致纠纷难以得到充分有效处理,导致物业口碑日剧下滑,矛盾频发。
大化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物业管理公司公司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民间的调解和行政调解与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诉讼中的调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具有独立性。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经常性的、不断重复的重点矛盾过程进行程序控制,简单说来,即应当规范出行之有效的接管验收、入住、装修、报修与投诉处理以及回访等管理规程,并且坚定不移地执行它,环环把关,环环相扣,接管验收执行不力,则将导致入住、保修时期的矛盾关系恶化,装修控制不力,则将导致物业管理的基本目标不能实现。至于投诉与回访,更是与业主关系处理的关键,应当放到首要位置。
一、工作应自己创造,而不能等待;二、所谓工作,就是主动去做,而不能被动;三、应致力于大的工作,只做小的工作会使你渺小、平庸;四、要抓住困难的工作去做,克服困难,获得成功,才有进步;五、抓住就不放,达不到目的,死不罢休;六、主动把周围的人调动起来,调动与被调动,长时间后便有天壤之别;七、要有计划,只要拥有计划,就会有耐力、办法、前途和希望;八、要有信心,正因为没有信心,你的工作才显得没有魅力、没有韧劲和那样松散;九、所谓服务就是开动脑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十、不要害怕摩擦,摩擦是前进之母、积极之养料。害怕摩擦,就会使你变得软弱无能。
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功能,使其保值增值,并为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和同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