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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应是民事性质的争议,主要是基于合同的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要写明以下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待定的仲裁委员会。如一个在广州履行的合同写明:“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1、看安防措施业主可以注意查看小区围墙是不是都安装上防盗网、防爬刺等防盗设备;住在低楼层的业主是不是特别加强了安全保卫措施,是加装防盗系统,还是在特定时间段增加巡逻和监视次数;闭路监控镜头是否24小时监视,小区保安是否巡逻等。2、看公共区域的整洁度小区公共区域整洁度其实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小区物业对于小区的维护情况。3、看门卫对陌生人的态度业主可以观察一下门卫对于经常进入小区的保姆、送水工、快递员等的态度,这些人进出小区,门卫是否严格询问来者身份与目的,还是不管不问的随意他们出入;对于业主的朋友进入小区时,门卫有没有电话询问业主家庭并登记;临时性访客,比如调查员、看房者进入小区有没有登记,保安人员有没有陪同。4、查看各种设备状况硬件设施的完好运行是实现高水平物业管理的先决条件,购房者可以看看小区内各种设备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住房商品化和住房管理市场化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对扶绥物业管理培训物业管理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物业纠纷随之增多。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尖锐化,诉讼纠纷频发。因物业涉及部门较多,有房管、工商、税务、规划、市场监管、社区等等、多个职能部门,物业在服务业主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或扶绥物业管理培训物业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和开发商售房承诺不相符,作为地方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的督促物业规范服务,调解纠纷。监督调解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薄弱也导致纠纷难以得到充分有效处理,导致物业口碑日剧下滑,矛盾频发。
(一)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满,原因有可能确实是物业服务不到位,也有可能是业主对物业服务消费的理解不深刻。(二)开发建设单位和市政等原因导致的配套设施不全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业主不能找到这些机构,而住房消费在一个人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使得消费者又不可能忽视掉这种不适,于是只能通过他们所能找到的物业服务机构发泄这些不满。(三)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政府指导不力引起的饱食终日行为。社区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群体,其组成成员在社会中扮演各种角色,也就是说各色人都有,所提出的问题也五花八门,其中不乏千奇百怪,某些问题甚至在行业内都是不能克服的问题,而对物业服务消费观念理解不透彻使得部分人以为物业公司是万能的,于是各种问题也会通过物业寻求解决办法。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三)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四)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